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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官网最新下载 发布时间:2024-02-25 09:16:27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蜀新大道1168号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综合楼1楼多功能厅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总股份628,142,564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351,6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88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431,2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7398%;利用互联网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0,3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0,3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利用互联网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0,3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6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下列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全部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2,176,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4,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32%。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2,176,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4,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32%。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2,176,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4,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32%。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2,176,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4,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32%。
1.05.选举HUANG YANLING(黄彦菱)女士为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2,176,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4,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32%。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2,176,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4,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32%。
上述各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明良先生、欧阳萍女士、王铎学先生、杨苹女士、HUANG YANLING(黄彦菱)女士 、蓝海先生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2,176,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4,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29%。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2,176,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4,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29%。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2,176,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4,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29%。
上述各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毛道维先生、陈旭东先生、朱超溪女士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选举产生的3名独立董事与前述议案选举产生的6名非独立董事,合计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三年之日止。
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2,176,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4,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28%。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2,176,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4,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28%。
上述各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苏蓉蓉女士、朱英女士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辛晓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满三年之日止。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成员及第十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委员的选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以及第十三届监事会主席的选举等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非独立董事:黄明良先生(董事长)、欧阳萍女士、王铎学先生、杨苹女士、HUANG YANLING(黄彦菱)女士、蓝海先生;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可以胜任所担任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3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其全体董事任期均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满三年之日止。上述各位董事简历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1.战略委员会:黄明良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毛道维先生、陈旭东先生、朱超溪女士、王铎学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毛道维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陈旭东先生、朱超溪女士、黄明良先生、杨苹女士。
3.审计委员会:陈旭东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毛道维先生、朱超溪女士、杨苹女士、蓝海先生。
4.提名委员会:朱超溪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毛道维先生、陈旭东先生、黄明良先生、欧阳萍女士。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监事辛晓玲女士及非职工代表监事苏蓉蓉女士、朱英女士合计3名监事组成,其中苏蓉蓉女士担任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及其全体监事任期均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满三年之日止。上述各位监事简历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选举第十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上述有关人员简历附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刁海雷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刘庆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黄明良,男,1968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现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四川星慧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51)董事长等。
黄明良先生为公司及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欧阳萍女士为丈夫妻子的关系;与公司董事HUANG YANLING(黄彦菱)女士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明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王铎学,男,1984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现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四川博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王铎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1,000,000股,除在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四川博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董事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孔令兴,男,1973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农业大学金融学本科,金融理财师;现任公司副总裁。曾任两届民盟成都企联会副会长、民盟高新经济支部主委,国华人寿四川分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前海人寿四川分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孔令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3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宋钢,男,1975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最近五年曾先后担任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宋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245,000 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李俊,男,1980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MBA,高级会计师、审计师,取得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董事会秘书(深交所)等资格。曾任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0166)财务科,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300022)财务管理部部长、常务副总监兼运营总监,四川胜泽源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办主任,四川星慧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首席财务官。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李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300,000 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刁海雷,男,197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MBA;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300022)董事会秘书,四川纵横六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4202)董事、董事会秘书,希望森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刁海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120,000 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刘庆,女,198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深交所)资格证书。最近五年曾先后担任公司审计主管、证券事务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刘庆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30,000 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是在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当日(即2023年7月27日)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蓉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选举苏蓉蓉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是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三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董事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当日(即2023年7月27日)发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明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十三届董事会选举黄明良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十三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黄明良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毛道维先生、陈旭东先生、朱超溪女士、王铎学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毛道维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陈旭东先生、朱超溪女士、黄明良先生、杨苹女士。
3.审计委员会:陈旭东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毛道维先生、朱超溪女士、杨苹女士、蓝海先生。
4.提名委员会:朱超溪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毛道维先生、陈旭东先生、黄明良先生、欧阳萍女士。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决定聘任黄明良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王铎学先生、孔令兴先生、宋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李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刁海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聘任刘庆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